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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2030年禁四類塑膠用品方向不變 優先擴大管制塑膠袋

我國塑膠袋限用令只針對14類場所,並不包含菜市場、小吃店、攤販等大量使用塑膠袋的業者。攝影:陳昭宏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陳昭宏報導

「2030年全面禁用四項一次性用品」方向不變!去年環境部(當時為環保署)曾表示減塑不只有禁用一途,引起民間質疑政策轉彎。環境部長薛富盛今(17)日表示,2030年禁用方向不變,「對的政策會有延續性」。其中針對塑膠袋,現已納管14類場所不得免費提供,但只涵蓋不到二成使用量,薛坦言「沒打到痛點」,環境部明年也將修法擴大管制。

2030年禁用一次性塑膠 薛富盛:政策方向不變

環境部長薛富盛今日前往立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針對「限塑政策執行成效及家戶與一般事業廢棄物減量之檢討與策進作為」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詢。面對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質疑環境部限塑政策「大轉彎」,薛富盛強調,「對的政策就會有延續性」,2030年全面禁用的政策方向不變。

環保署(今環境部)2018年拋出吸管、飲料杯、購物袋、免洗餐具等一次性用品禁限用方向,分為「2025以價制量限用、2030全面禁用」等階段。去年8月,環保署改稱禁用非減塑唯一方向,引起民間質疑政策轉彎。

資源循環署署長賴瑩瑩受訪表示,2030年禁塑目標會如期推動,但牽涉到民生習慣,大眾及業者都要時間適應,「不可能一下子就說要禁用還是限用」,所以接下來會密集和相關業者及團體討論各年度目標。

環境部長薛富盛今(17)日前往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報告「限塑政策及執行成效與一般事業廢棄物減量之檢討與策進作為」。攝影:陳昭宏 
環境部長薛富盛今(17)日前往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報告「限塑政策及執行成效與一般事業廢棄物減量之檢討與策進作為」。攝影:陳昭宏

環署擬擴大限用塑膠袋 先列管有開發票業者

隨便買盒便當、買把青菜就能免費到手的塑膠袋,將在2030年正式禁用。舊時環保署在2002年、2017年規範特定場所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1] 但立委林淑芬引用經濟部數據指出,台灣目前的塑膠袋年生產及內銷量,已是10年前的1.6及1.5倍,「限塑政策怎麼越限,(塑膠袋)使用越多?」

薛富盛坦言確實不足,已列管場所只涵蓋不到二成塑膠袋用量,傳統市場、小吃店、早餐店等處反而是使用大宗,「(政策)可以說是沒有打到痛點」。薛富盛透露,明年可能預告相關草案,把其他漏網之魚列為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的場所。至於誰是下一波管制對象?他表示,有開發票但未受管制的業者會先列入,後續才是傳統市場、攤販等。

賴瑩瑩會後受訪則表示,不同場所有各自的實施時程,將提出「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修法架構與各界討論,正式草案可能會在明年預告。

兩用袋搭隨袋收費有助「垃圾減半」 環境部:權限在地方政府

雙北民眾購物時額外付費取得的「兩用袋」也有助於源頭減量,林淑芬引述民間團體調查指出,75%民眾習慣把購物取得的塑膠袋當作垃圾袋使用。他表示,雙北「垃圾費隨袋徵收」搭配「兩用袋」政策,正是符合民眾習慣的替代措施,且比起隨水費徵收地區,隨袋徵收地區更是「垃圾減半、回收加倍」。

薛富盛簡短表示「認同」,但也表明相關權限在地方政府。

林淑芬則強調,好政策應由中央大刀闊斧推至全國,否則地方每到選舉就因選票壓力不敢推。民進黨立委林月琴、王正旭、陳瑩等人也提案要求環境部三個月內說明隨袋徵收的困難及改善方式。

註解

[1] 目前共規範14類場所,包括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藥妝、美妝及藥局、醫療器材行、3C零售業、書店、文具店、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場所,都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