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
環保署與各地環保局沾染了一個很不健康的官僚文化:報喜不報憂。比方說,當本協會指出各縣市環保局送到焚化爐或掩埋場中的垃圾裡,有超過30-40%的廚餘,應該加強廚餘回收,擴增廚餘處理設施,結果廚餘回收量幾年下來沒有什麼長進,甚至還些微下降,但垃圾中廚餘含量卻大幅降低,2020年時大部分縣市的垃圾廚餘含量已低於30%。
我們懷疑是否該數據的調查方法有所改變,或廚餘含量從溼基變成了乾基,一問之下,原來調查方法沒變,廚餘含量計算方式也沒有改變,是執行者從中央委辦變成各縣市環保局委辦。自此,垃圾中廚餘含量變成一個沒有參考價值的數據了。
這樣的情形也出現在容器回收率。環保署每年委託專業機構,派人到各容器處理廠門口進行稽核認證,看處理商從回收商手中收了多少數量的容器,排除雜質後量有多少,做為提供處理商多少「回收清除處理補貼」(可理解為資源回收服務費)的依據。
因此他們有很值得信賴的回收量數據,並會按月、按年度將各種不同材質但不分類型的容器回收量公佈在網站上,卻每年只公佈一個包括所有容器、不分材質與類型的回收率。為何不大方揭露各材質、類型容器回收率?這是因為不同材質、不同類型的容器,有的回收率相當高,有的則不忍卒睹(主要是平板塑膠容器),於是環保署只提供平均值,讓數據好看,該值大概在75%左右。
但是我們需要知道哪些材質、類型的容器,回收率偏低?與過去年度相比,有無改善?執行自備杯5元的減塑政策後,產生量有無降低?但環保署把這些數據都藏起來,我們只能知道籠統的回收量,比如說PET容器回收量,而無法得知回收率比較高的PET寶特瓶回收量是多少?回收率應該偏低的PET平板容器回收量是多少?更無從得知這兩種類型的PET容器之產生量、回收率各為多少?
這是在考驗各界智商。為讓社會大眾了解問題的尺度,我們只好想辦法推估。若這是一份考題的話,絕對無法在一兩個小時內答出來。要能推估得出來,有時也要因緣聚會。在此聲明,底下推估數據,可以讓我們了解平板包材(包含平板塑膠容器、泡殼與襯墊)回收偏低的程度,但不代表他們是精確的數據。
還記得我們曾經慫恿台北市環保局與我們合作,於北市清潔隊景美分隊設置細分類回收站,並於2020年5月進行兩個禮拜的試辦嗎?在三十餘名志工從早到晚輪班協助指導民眾細分類下,我們一包包紀錄各種回收物的回收量與服務人次,轉眼間這活動已經過去快三年,我們忽然發現,這可以是我們推估各材質平板包材的起點。
在進到起點之前,我們先來推估至少有多少比例的平板包材被丟掉,也就是平板包材回收率的上限,以確認我們推估數據的合理性。由於目前只有清潔隊回收車會收受平板包材,會收堆肥廚餘,而透過民間清除業者回收垃圾的集合住宅或機關學校,則絕大部份不回收平板包材,也不回收堆肥廚餘,只回收養豬廚餘,而廚餘的回收量是有數據的,因此我們可以從中推算出大概有非由清潔隊提供回收服務的生活垃圾產源比例。
下表數據來源是環保署統計年報。從第四欄中我們可以看到,廚餘養豬量由2016年的37萬噸降到2020年的24.3萬噸,這些廚餘養豬量是家家戶戶與機關學校透過清潔隊或民間清除業者回收的;而第七欄的「公私處所自行或委託回收」的廚餘,是社區(集合住宅)、機關、學校透過民間清除業者回收的廚餘養豬量。
將第七欄數據除以第四欄數據,即可以得到非由清潔隊提供回收服務之生活垃圾產源比例(其雖包括機關學校的產出,但主要來自集合住宅,因此這比例可視為集合住宅人口數的上限,其有逐年增加趨勢,於2020年達到63.65%,也反映了越來越多人口從農村、小鎮遷往都會高樓大廈的情形。)也就是說,大概有60%左右的平板包材,因為無回收管道,而直接被丟到垃圾桶中,因此平板包材的回收率,大概會在40%以下。
按利用方式分 | 按回收單位分 | 民間業者回收的養豬廚餘量佔所有養豬廚餘回收量的比例(=A/B) | |||||
年別 | 總計 | 堆肥 | 養豬(A) | 其他 | 環保單位回收 | 公私處所自行或委託回收(B) | |
2016 | 57萬5932 | 19萬7307 | 37萬2280 | 6346 | 37萬557 | 20萬5375 | 55.17% |
2017 | 55萬1332 | 20萬4598 | 34萬3906 | 2828 | 36萬5122 | 18萬6210 | 54.15% |
2018 | 55萬1332 | 23萬1676 | 35萬8229 | 5087 | 38萬5392 | 20萬9600 | 58.51% |
2019 | 49萬8045 | 24萬6367 | 23萬7849 | 13828 | 36萬1217 | 13萬6828 | 57.53% |
2020 | 52萬9567 | 26萬1480 | 24萬3795 | 24292 | 37萬4396 | 15萬5171 | 63.65% |
資料來源:環保署2019-2021年度的統計年報。 |
接著我們來看景美分隊提供給我們的線索。在2020年5月的兩個星期試辦期間,我們總共服務了1982戶次,另外2020年當時每戶人口數為2.65人,因此兩者相乘,這兩個星期我們服務了5252.3人次。把各材質、類型塑膠容器回收量,除以5252.3人次,就可以得到每人每次丟垃圾時各材質、類型的塑膠容器回收量。
接著我們要估算每人大概多久丟垃圾一次。在1-6號塑膠容器中,唯有2號HDPE只用於製造瓶器,不用於平板包材,而4號LDPE雖會使用於鐵蓋瓶蓋與少數軟質瓶器,但數量稀少,幾乎可不計,因此環保署的PE回收量,將幾乎等於HDPE回收量。
雖然在環保署網站上,只秀出PE/PP合計的容器回收量。不過,我們有取得2020年5月時的PE容器回收量,為431萬1311公斤。
另外,我們發現內政部有個計畫,透過手機訊號,統計在台灣活動的人口數,叫做電信令人口數,2020年時電信令人口數為2386萬7914人。鑑於電信令人口數會比戶籍人口數更反映真實,因此我們採用了這個數據。因此底下有些數據的推估,與當初用戶籍人口數推估的數據有些許差異(參見〈細分類回收站告訴我們的事〉一文)。
根據上面數據,我們可以推估得到2020年5月時我國每人每天回收的PE容器,為431萬1311公斤/2386萬7914人/31日=0.00582公斤/人/日;而我們於2020年5月在景美分隊試辦期間回收的2號HDPE數量,為82.6公斤,將之除以5252.3人次,就可得到每人每次丟垃圾時回收的HDPE數量,為0.01572公斤/人/次。把0.01572除以0.00582,就可得到平均每人或每戶的丟垃圾頻率,為2.7日丟一次垃圾。
也就是說,在14日的試辦期間,每戶大概丟了5.18次垃圾,因此我們所服務的戶數,大約是1982戶次/5.18次=382.6戶。另假設這丟垃圾頻率適用於全國,因此可以得知我們平均每人每年丟了135.18次垃圾。
有了以上數據,在透過以下幾個合理假設,可把諸多變數進一步縮減:
- 這兩個星期試辦期間,由於提供了細分類回收管道,因此假設這382.6戶都有把各材質與類型的塑膠容器回收。故將其每人每次丟垃圾的容器回收量,乘於全國電信令人口數與平均每人每年丟垃圾次數,就可得到百分百回收時的容器量,我們即以此推估值當作當年度的容器生產量,做為計算回收率時的分母。
- 由於瓶器回收容易,不論是1號PET瓶、2號HDPE瓶或5號PP瓶,都可以做成有價值的再生料,鮮少流落環境,故假設其回收率為百分百。4號LDPE塑膠容器的量很少,回收率假設多少都無多大影響,在此也假設為百分之百。
- 我們在當年試辦細分類時,並沒有要求民眾把5號PP瓶與PP平板包材分開來,不過我們透過其他材質瓶器與平板包材的體密度,推估得到PP瓶與PP平板包材的比例,詳見〈細分類回收站告訴我們的事〉一文。
由以上假設,我們可以推估各平板包材的回收率如下表所示:
類別 | 項目 | 試辦細分類期間回收量(公斤) | 每人每次丟垃圾的回收量公斤/人/次 | 推估產生量(公斤/年) | 2020全國回收量(公斤) | 回收率 |
瓶器 | 1號PET寶特瓶 | 150.1 | 0.028578 | 9224萬4646 | 9224萬4,646 | 100.00% |
2號HDPE塑膠容器 | 82.6 | 0.015726 | 5076萬2210 | 5076萬2210 | 100.00% | |
5號PP瓶(註1) | 42.64 | 0.008118 | 2620萬4608 | 2620萬4608 | 100.00% | |
平板包材 | 1號PET平板 | 30.6 | 0.005826 | 1880萬5371 | 342萬8183 | 18.23% |
5號PP平板(註1) | 33.71 | 0.006418 | 2071萬6636 | 505萬9401 | 24.42% | |
6號PS未發泡塑膠容器(註2) | 20.4 | 0.003884 | 1253萬6914 | 384萬1121 | 30.64% | |
3號與7號等其他塑膠容器(註3) | 45.85 | 0.008730 | 2817萬7329 | 65萬8093 | 2.34% | |
不分類型容器 | PET容器(註2) | 180.7 | 0.034404 | 1億1105萬零17 | 9567萬2829 | 86.15% |
PE/PP容器(註2) | 180.7 | 0.030322 | 9787萬3966 | 8221萬6731 | 84.00% | |
4號LDPE塑膠容器(註4) | 0.31 | 0.000059 | 19萬零512 | 19萬零512 | 100.00% | |
5號PP塑膠容器 | 76.35 | 0.014536 | 4692萬1244 | 3126萬4009 | 66.63% | |
小計 | 各種材質瓶器 | 275.34 | 0.052423 | 1億6921萬1464 | 1億6921萬1464 | 100.00% |
各種材質平板包材 | 130.56 | 0.024858 | 8023萬6249 | 1298萬6798 | 16.19% | |
註:1. 5號PP瓶與PP平板容器於試辦期間回收量為利用兩者體密度不同推估而得。2. PET容器、PE/PP容器、6號PS未發泡塑膠容器的2020全國回收量,為直接來自環保署統計數據。3. 於景美分隊試辦細分類期間,標示為「其他塑膠容器」的類別包括3號PVC、7號PLA及未標示材質的容器。其2020全國回收量數據則為3號PVC與7號PLA的統計數據之和,當然不包括未標示材質的統計量。4. 於景美分隊試辦細分類期間,4號LDPE容器除了包括少量軟質瓶器以外,還包括金屬罐的塑膠蓋。 |
從這數據可發現,回收率最高的平板包材,為6號PS未發泡塑膠容器,原因是這種容器捏起來會有清脆聲音,回收商的分選人員可藉此判定其材質,故回收率在各平板包材中居冠。
另外第二名是5號PP的平板,大概是這種容器有時可透過外觀判別,如裝盛豆腐的不透明容器,且即使其混合了1、3、7號等平板,在後續清洗過程中,也會因為密度較輕,浮於水上,而與其他材質分開來,故處理商比較敢收受PP瓶磚。接下來則是與3號、7號難分難捨的PET平板。至於鮮少處理商願意收的3號與7號,則敬陪末座,兩者合計回收率僅達2.34%。
注意,上述平板包材的回收量,環保署當然只統計有公告應回收的平板塑膠容器,而沒有包括泡殼與墊襯。而我們推估的產生量,則包含這三者;如果只算平板塑膠容器的產生量,則平板容器的回收率當高過上述平板包材的回收率。
環保署承辦組人員曾表示,平板包材的產生量每年共約6萬噸,其中平板容器約2.5萬噸/年,泡殼與襯墊約3.5萬噸/年,兩者比例約4:6,而我們推估的則為8萬噸左右,可惜無從判斷平板容器與泡殼、襯墊的比例。
不過我們認為,環保署提供的四、六比,不盡合理,因為用來盛裝生鮮食品的平板容器,幾乎每天都會於家家戶戶中產生,而泡殼則是生命週期較長商品的包裝,襯墊則多用於盛裝加工食品(如餅乾),產生頻率也較生鮮食品低,且重量也較輕,因此平板容器的比例應該高於四成。或許有太多平板容器業者為了規避繳費而未向環保署登記與申報,而使得環保署掌握的數據偏低。
即使我們以四成來計算平板容器產生量,那麼這8萬噸平板包材中,約有3.2萬噸的平板容器,而其整體回收量1.29萬噸,回收率為40%;若以五成來計算平板容器產生量,則約有4萬噸的平板容器,回收率為32.25%。
所以答案是,我們至少有六、七成的平板容器,被當成垃圾丟到焚化爐,或堆在回收場上失火燒掉;若是看包括平板容器、泡殼與墊襯等三者的「平板包材」,則其被當成垃圾燒掉的比例,將高達83.8%。若產生總量以環保署提供的6萬噸為下限,我們推估的8萬噸為上限,則每年6-8萬噸的平板包材中,約有5-7萬噸付之一炬,或囤積在回收場中靜待成為火場要角。
※本文轉載自看守台灣協會〈到底有多少平板包材付之一炬?源頭細分類數據竟能解開長年謎團!〉,本文原刊於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