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袁慧妍報導
為促進塑膠循環再生,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於9日公布,規劃塑膠容器產品符合綠色設計三個要素包括純料(Single material)、原色(Simple colour)、減標籤(Small label),和使用再生料且達25%,塑膠回收清除處理費最高可享七折優惠。新優惠費率預計2024年上半年完成法制作業,同年下半年實施。有環團則認為,推動循環容器才是減少資源消耗和減碳最有效率的方案。
目前塑膠容器產品並沒有強制規定必須使用綠色設計及再生料。攝影︰袁慧妍
前端設計須考慮後端回收處理
環境部(即前環保署)於2022年底公告「非填充食品之塑膠再生商品推動作業要點」,鼓勵企業使用再生料,至今有九式塑膠再生商品通過審查。今次資源循環署推出相關塑膠容器產品「綠色費率」優惠方案,鼓勵企業自願性使用綠色設計或使用再生料。
在綠色設計方面,條件必須包括使用單一材質、原色或透明、無標籤或標籤高度小於/等於瓶高的30%。而在使用再生料方面,則必須通過環境部非填充食品之塑膠再生商品推動作業要點,並通過衛福部供作食品容器具包裝之PET再製酯粒原料。如符合兩者任一的要求,可享原費率八五折優惠;若同時符合兩項要求,則可享七折優惠。
有生產商表示,現在其塑膠容器已是綠色設計和使用再生料,加上明年實施的綠色費率優惠,產品售價反而有下調空間。攝影︰袁慧妍
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經理許祥瑞表示,單一材質在回收時會比較單純,如混合不同材質,回收商必須用更多人力和投資去做分選,降低業者回收意願。塑膠經歷幾次回收後,雜質會越來越多,顏色也會變深,在回收商角度,白色和原色塑膠的後端使用用途更廣,回收價格較佳,而深色或黑色的塑膠,回收價格較差,會影響回收意願。
關於標籤部分,他舉例,回收場必須聘雇人手把標籤與容器分離,「不划算,成本太高,很多這些東西最後不會回收」。他說,在前端設計時考慮後端的回收處理,容器才比較有機會回收和再生。
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經理許祥瑞建議,生產商在前端設計塑膠容器時,要考慮後端的回收處理。攝影︰袁慧妍
環保團體:循環容器最有效率
資源循環署副署長王嶽斌稱,以現時塑膠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每公斤7至10元計算,七折後減2至3元,相等於1公噸的回收容器可省2000元處理費;估計全台1.5萬個塑膠容器回收業者都有機會受惠。我國使用再生料比例目標,2025年為25%,2030年為30%;預計2025年再生料使用量會增加2.4萬噸,減碳量可達4.8萬噸。
對於使用綠色設計和再生料可能增加成本、價格反映在消費者身上,王嶽斌則認為對市場影響不太大,「(綠色生產)一定要這樣做,是未來必要的趨勢。而這三年、五年,我們用優惠鼓勵業者開始,是必要的轉型。」他又以不少民眾自備飲料杯為例,認為民眾的環保意識和行動正在提高。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張凱婷認為,在塑膠容器產品添加回收料不是最好的做法,「循環容器才是最有效率能達到減少資源消耗以及減碳的方案」。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議題中心主任陳姿蓉也稱,鼓勵重複裝填或循環租用的服務模式,才能有效改變用後即丟、大量廢棄的問題。對於環境部此次推動再生料,她提醒,除了品質及數據的把關以外,「後續也須注意市場上是否會出現惡意產出下腳料以製成再生料謀取價差的情況。」
資源循環署署長賴瑩瑩稱,未來會根據國際上的趨勢來做綠色經濟推動。攝影︰袁慧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