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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雲雀起床 用鐮刀對大地低語──民謠裡的割草記憶與自然書寫

文:約翰•路易斯─斯坦伯爾 (John Lewis-Stempel)

傍晚,我走在乾草列之間,熟悉的草場有一部分變成辮子,給人一種不太協調、甚至充滿異地情調的感覺。不是只有我體會到度假的解放感以及草地變成另一個國度的感受。遠遠那頭的堤岸下方,小兔子以驚人的速度興奮地繞圈圈,很開心不用再受到長長的草所束縛,阻礙自己行進的速度。

那個1/8英畝的沼澤角落還沒被割,提醒我今晨黎明時,草場這一頭的原貌。在這裡,喜歡潮溼的山蘿蔔綻滿花朵。山蘿蔔(Succisa pratensis)可以告訴你草地有多麼古老,淡紫色的球狀花朵點著頭,比它的英文名字(devil’s bit scabious,「魔鬼咬疥瘡」)還要美麗多了。

這種植物和惡魔有什麼關係?根據15世紀的植物誌《健康花園》1,山蘿蔔是構成惡魔的黑暗材料、他力量的來源,聖母馬利亞中斷他的邪惡勢力後,他就憤怒地咬掉這個植物的根。另一個傳說恰恰相反,說山蘿蔔的根部貌似斷了一截,是因為這種植物可以有效治療人類的疾病,所以路西法一氣之下就把它的根咬到只剩一小段,使其功效減半。在這個版本裡,「疥瘡」指的是傳說中山蘿蔔治癒皮膚病的能力。

山蘿蔔是沼澤豹紋蝶的食物來源。這種蝴蝶在英國較為稀有,過去100年來數量減少了一半以上。到了7月,這個角落的山蘿蔔通常會出現很多這種蝴蝶的黑色毛毛蟲。沼澤豹紋蝶是一種古怪的昆蟲,在各地消亡的原因不明。但,我們的絕對不會消失,對吧?

隔天早上,我和雲雀一同起床,早早就到滿是露水的草地上。今天,我做了比較充分的準備:我找到一雙父親的舊鞣革手套,那種好似在說「給我來杯琴通寧!」,或是我母親會用來搭配她騎馬時所戴的那條頭巾的手套;此外,我還用一個礦泉水保特瓶來攜帶磨刀石,可以掛在腰帶上。因為我沒有真正的乾草耙,所以我把花園耙改造一下,用鉗子將鋼叉分開。

用耙子鬆開、鋪開乾草列之後,我開始拿鐮刀割草。到了午前茶點的時間,即農業勞動者自古以來用來休息、止渴的11點鐘,我已經割了3/4英畝。

咻。咻。草碰到刀刃倏地落下的輕柔聲音。

在我經過之地,草葉齊平形成8英尺寬的乾草列。那些古時候的鄉下人可能一天就能割好這5英畝的草場,但我的經驗不足,一天能割一英畝就很厲害了。應該說,除了經驗不足,體能也不足。現代人—即使是依靠體力的勞動者—也比不上維多利亞時代的農夫,更別說中古時期的農人。然而,斯堪地那維亞的天氣之神賜予我十天的好天氣,所以我的時間還夠。

揮刀夷平長長青草的弧狀動作,伴隨著反覆的嗖嗖聲,十分催眠,使我陷入沉思。割草的農夫一向是草地的哲學家:

我雖異事,及爾同僚。
我即爾謀,聽我囂囂。
我言維服,勿以為笑。
先民有言,詢于芻蕘。

節選自《詩經‧大雅‧生民之什》

人們需要神諭或答案時,總是去問芻蕘,也就是割草人。

羅伯‧佛洛斯特在〈割草〉2這首詩中表示,用鐮刀割草是「勞動者所知最甜美的夢」。我的長鐮刀也對大地低語,將乾草排成一列。

我14歲時,愛上綻滿花朵的草地。那塊地就位在懷爾河畔,由一道木柵門完美點綴。我愛的一切幾乎都和草有關。鵝、羊、牛、馬。連狗也會吃草。

約翰‧克萊爾在草地上找到寫詩的靈感。有時,我找到的是寫字的靈感。沒有什麼事物能像在土地上工作那樣,種植、收割一行行的散文。

我從來沒有像這樣如此靠近草地上的動物:堅忍不屈地抓著羊茅搖搖欲墜的葉子的盲蝽;決定跳上羊茅葉的青蛙;即便刀刃朝他揮去仍吸食白菽草花蜜的草地褐蝶;還有那隻躺著的兔子,一個快閃,變成帶著白尾巴的電光。

現在我知道古時候的割草人在開始割草前把褲管束起來的原因了。一隻困惑的褐色田鼠朝我跑來,爬上我的腿,爪子如迷你雷射刀般抓住我的腳、刺進我的皮膚。我穿的短褲很寬鬆,所以我在那一瞬間緊張了一下。我發出高分貝尖叫,做了一個像是蘇格蘭雙人舞的動作,令那隻田鼠嚇得跳開。

到了1點鐘,我已經割了1英畝左右。午後,我翻動牧草,使其乾燥。

夏日雖然有各種可見或不可見的活動在進行中,但整個地景也有一種靜止之感,彷彿被關在玻璃罐裡。

若真要說,我隔天更早就開始割草了,因為到了午前茶點時間,我已經快被熱死了。我的製乾草模式現在已經跟上都鐸農夫能理解的節奏了,早上割草,下午翻草。今天,草場瀰漫霧靄,削弱了熾熱烈陽的鋒芒,這對我或對割下來的草都很好,因為牧草有一點很棘手,不能曬到太強的陽光,否則就會褪色,變得像放進碎紙機的辦公用紙般了無生氣。

下午也是裝運乾草的時間,樂趣就從這裡開始。我在四噸拖車的周邊綁上圍籬,增加高度,接著將拖車裝在國際牌後面,拖到草地上。我有一把乾草叉。所以,哪有什麼比將牧草叉到拖車上更容易的做法?

隔天下午,答案出現了。鬆散的牧草多得嚇人。把一噸的牧草叉到拖車上,簡直快讓我的背斷掉。我把曳引機開到院子,拖車就像一艘西班牙大帆船在身後航行。我將乾草扔進閒置的馬廄裡。

那天晚上,我幾乎無法動彈,走路彎著腰,就像一個得了腸胃炎的老地精。

經過了四天,我已經割了3英畝左右,速度降到和蝸牛差不多。但我突然靈光乍現。我把兩張4.9乘7.9公尺的防水布帶到草地上,把防水布攤開來,就能輕鬆地將耙成一小堆一小堆的乾草滾到布上。接著,我就可以用吉普車把防水布拖回農場,拉到正確的位置,把乾草滾下來。滾上去,滾下來。不需要斷背的乾草叉。

唯一的難題是,當我拖著防水布經過牛隻吃草的草場時,無角紅牛會攻擊防水布,用頭不斷頂撞。他們會站在第二張防水布上,導致防水布脫離吉普車,在我還來不及趕走他們前,就開始吃起布上的草。

我覺得,他們的大快朵頤對我的牧草是一種讚美。

這天的其他時候,他們拒絕遠離蔭涼處,待在那裡揮動尾巴驅趕昆蟲。

虻叮咬的時候無聲無息,但卻殺傷力十足。他們不只來一隻兩隻,而是整個軍團一起來,在遠處就受到汗水的氣味所吸引。我像馬兒一樣動來動去,一直覺得會被咬,只要皮膚感覺到有東西,就神經兮兮地拍下去。虻如果突破了防線,將口器扎進我的皮膚,我就一巴掌把他們打死。虻的學名Haematopota pluvialis意思是「雨的吸血者」。他們長半英寸、顏色為石板灰,別名gadfly指的可能是這種蚊蟲徘徊不去的習性,或者和中古英語用來表示尖銳工具或鋼鐵的單字gad(跟「刺棒(goad)」同一個字源)有關。

打死叮我的虻之後,我把血擦在衣服上。我看起來活像《德州電鋸殺人狂》的主角。

除此之外,我也有遭牛虻(胸部毛茸茸的一種虻)叮咬,雖然他們應該比較喜歡牛才對。

晚上,我欣賞著我的成果。雖然有虻,但是如果所有的夏夜都像這樣,那麼永生有再多的夏夜也不夠我們享受。我咬著一根逃過鐮刀的狐尾草。

又是一個美好的玫瑰色夏夜,就在赫里福德這個無名的郡縣。

年幼的鵟鷹在空中翱翔,將草地當成他們的幼兒園狩獵場。林鴿在橡樹上懶洋洋地咕咕叫。蚱蜢也在唧唧叫……有那麼一剎那,我覺得我聽見夜鷹的聲音。

在一個像這樣溫暖無風的夜晚,曾有一隻夜鷹在此出沒。在近乎黑暗的環境中,他的顫鳴似乎發自地景本身,彷彿大地在振動。接著,那隻鳥飛起來,剪影映著落日,在山頂的相對位置翻了一個跟斗。至少,在那完美的視覺陷阱瞬間,看起來是如此。然後他就飛走了。對夜鷹來說,草地只是前往埃威亞斯哈洛德公地或山上的中繼站,並不是家。

我白天時曾在公地看過他們,像在樹上歇息的大蜥蜴。夜鷹並不漂亮,毛色灰褐、嘴巴張得老大。據說,他們會偷山羊奶,因此俗名稱作「吸羊奶的鳥」。事實上,夜鷹只會吃蟲,像燕子一樣在獵物飛行時捕食,只是他們是在夜間捕捉獵物,而不是白天,並使用嘴巴兩側的刷毛將昆蟲送進無法回頭的深淵。

我決定在星空下入眠。

有人說,如果你記得60年代的事情,你就不是真的經歷過那個時代。同樣的,如果在星空下過夜沒被蚊蟲咬或聽到窸窣聲,你就不是真的在星空下睡過。最好是露天睡在睡袋裡,而不要睡帳篷,因為帳篷說穿了只是另一種房子。今夜,我以蒼穹為屋頂,以灌木籬為牆。遲來的夜間鳥類和早到的夜間蝙蝠列隊飛過我頭上。一隻刺蝟吸了一下鼻子,聽起來像人類的哼氣聲,嚇了我一跳。

寒鴉似乎沒有睡覺,因為他的幼鳥沒有危機意識,需要嚴厲地大聲教導。顯然需要非常大量的教導。

然後,草場柔軟的雙翼將我包覆。

有一首童謠這麼唱:一個人去割草,去割草地上的草。

割草在過去是一種團體活動。不過,那些關於割草的輕快英國傳統民謠告訴我們,滾乾草也包含在一天的活動中:

在5月這個歡樂的春季月分,
清澈的河川在遠方草地流奔,
小伙子和小姑娘上那兒割草,
為的是看看小魚兒嬉戲熱鬧。

三個快活男子拿鐮刀割草地,
皮罐裡裝著深褐色瓊漿玉液;
能幹的年輕人到這兒試身手,
磨刀又割草,使勁讓草乾透。

張三李四帶了叉子與耙子來,
雙眼閃亮烏黑的阿美也過來;
從早到晚,當我們在製乾草,
都有燦爛陽光與歌唱的小鳥。

從鎮上來的兩個歡樂吹笛者,
拿出鼓和笛,使姑娘唱起歌。
明亮的太陽神此時就要落下,
於是他們收工,丟下叉與耙。

他們開開心心地跳著吉格舞,
躺在小乾草堆上一直到日出。
從早到晚,當我們在製乾草,
夜鶯牠甜美的歌聲始終繚繞!3

另一首歌〈當我路過〉,唱的是:

快活的年輕水手走過草地
欣賞花兒賜予的一切美麗
他看見一名穿罩衫的少女
忙著將割下的草耙梳集聚4


註解

[1] 《健康花園》(Hortus Sanitatis)是第一本自然史百科全書,1491年出版,深受中世紀人們的歡迎。

[2] 羅伯‧佛洛斯特(Robert Frost, 1874-1963),美國詩人、普立茲詩歌獎四度得主,擅長以寫實技巧描繪新英格蘭的鄉村生活與日常百態。〈割草〉(Mowing)收錄在他的第一本詩集《少年的心願》(A Boy’s Will)中。

[3] 〈快樂的製乾草人〉(“The Merry Haymakers”)最早收錄在1961年的合輯Jack of All Trades中,由英格蘭知名民謠樂團Copper Family演唱,後來陸續被其他歌手翻唱。

[4] 根據第十一期《民謠社會期刊》(Journal of the Folk­Song Society, no. 11)的記載,這首民謠出現在1906年英格蘭西南部的城鎮韋勒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