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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起飲料杯限用】循環杯入法、自備杯至少折5元 保麗龍杯禁用再延後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廖禹婷報導

7月1日起,連鎖飲料店、便利商店、速食店及超市,都要受到新的減塑規範環保署昨(28)日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針對所有塑膠一次性飲料杯(含保麗龍杯)提出管制政策,除了給予自備飲料杯至少5元的價差優惠,店家需自2023年1月1日起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對此環團肯定指出,推動循環容器將是我國限塑趨勢

不過,環保署昨日公告的限用法規中,刪除了2022年7月1日起禁止所有飲料店使用保麗龍杯的規定,將其併入各縣市自行管制範圍,提報實施日期不能晚於2024年。

連鎖超商提供的飲品造成可觀的一次性飲料杯數量。攝影:廖禹婷

循環杯使用入法 環團:推動循環容器成限塑趨勢

我國身為手搖飲王國,每年使用超過20億個一次性飲料杯。環保署昨日公布塑膠飲料杯限用政策,將「循環杯使用」明確納入,代表連鎖便利商店跟速食店,未來都將開啟提供循環杯的服務。

「循環杯」將分為「循環杯身」及「循環杯蓋」兩階段進行,由於杯蓋還有技術問題需克服,業者最晚可以至2024年才全面使用可重複清洗的循環杯蓋。草案也針對使用循環杯的門市訂下年度減量率目標,分別在2023、2024及2025年達成15%、18%及25%的年度減量率。

回收基管會執秘王嶽斌解釋,由於就口杯的設計及後續清洗仍有成本與技術面需克服,加上目前我國的循環容器製造廠商仍在發展當中,因此才給予業者緩衝時間,將循環杯使用分為兩階段執行。

飲料店租用循環杯。圖片來源:綠色和平提供
飲料店租用循環杯。圖片來源:綠色和平提供
草案將消費者自備飲料杯的優惠價差至5元,也規定連鎖速食店及便利商店須提供循環杯供消費者租借。圖片來源:環保署提供

環保團體對此表示樂觀其成,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議題中心組長陳姿蓉就說,顯示循環容器的推動已成為我國限塑政策的趨勢。綠色和平減塑主任唐安也表示,台灣的消費型態有望轉向循環模式,而此次環保署將自備環保杯優惠價差提高至5元,也可有效提高消費者自備杯具的意願。

保麗龍管制轉彎 基管會:因緩衝時間不足、業者需1~2年轉型期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原規定優先禁止飲料業者提供發泡塑膠(保麗龍),且2022年7月1日就要上路,但昨天公布的內容中,卻將相關條文刪除。

根據新的限用規範,飲料業者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包含發泡塑膠在內),並授權地方政府自行提報實施,最晚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中央提出。

環保署解釋,今年3月聯合國環境大會宣布,預計在2024年推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減塑協議,因此草案修正也結合全球塑膠公約的進程,訂定2024年為最遲提報日期。

不過,推遲保麗龍杯禁用的理由為何?王嶽斌表示,接到業者反映,7月就開始限用會導致「緩衝時間不合理」,此外,部分業者表示仍有庫存壓力,產業轉型可能還需1~2年時間。王嶽斌也說,「限用就是在一定範圍內禁用」,「發泡塑膠基本上也是塑膠」,此次雖不另外針對保麗龍優先限用,未來還是會一併納入限用範圍,各縣市須在2024年以前提報實施。

管制保麗龍杯不應一再推遲 環團提醒還有複合材質問題

保麗龍杯限用過去有多次討論,但大多無疾而終,原因不外乎「業者因應轉型時間不足」等理由,對此陳姿蓉指出,我國應在資源循環的角度之下,正視台灣產業的轉型,協助業者逐漸邁向循環利用,否則禁用時程一再拖延,恐影響我國「2030全面限用塑膠」的最終目標。

唐安則表示,雖然不再優先限用保麗龍杯,環保署也明定地方政府最晚需提報實施日期,「相信保麗龍杯這個東西會被慢慢淘汰」。

陳姿蓉也擔心,未來保麗龍杯開始限用後,將會出現更多複合材質杯子,形成法規難以管制的「灰色地帶」。

陳姿蓉解釋,複合材質杯反而會造成回收體系更大負擔,地方政府除了應禁止飲料業使用「所有塑膠材質」飲料杯(含保麗龍杯),也需考慮一同將複合材質也納入管制。

除了推延保麗龍限用管制時程,中央將限用規範授權給地方制定,外界也有不同看法。前環保署副署長、環境律師詹順貴受訪時直言,禁用是「決心問題」,塑膠禁用的政策研商歷程已久,環保署將權責交給地方,就是「沒有擔當,絕對不惹事。」

飲料杯主要材質。圖片擷取自環保署簡報

澳洲、泰國也禁保麗龍杯  中市、南市管制早開跑

由於保麗龍(發泡聚苯乙烯)較輕且體積龐大,回收運送成本較高。材質易破碎的特性,更常造成嚴重海洋污染,國際上早已陸續祭出保麗龍禁用政策。澳洲「國家塑膠計畫」(National Plastics Plan)計畫2022年12月起,完全禁止發泡塑膠的食物與飲料包裝。泰國也規定在2022年底前,會禁用保麗龍餐具、塑膠吸管和塑膠飲料杯。

美國馬里蘭州2020年10月禁用保麗龍,成為美國第一個實施保麗龍禁令的州,緬因州、佛蒙特州及紐約州也相繼祭出保麗龍禁令,紐澤西及科羅拉多等州也都已訂出保麗龍禁令時程。

雖然環署此次修正,形同我國限塑政策無法領先國際,但事實上,不少地方政府早已針對保麗龍祭出管制,實施限用政策。台南市早在2013年就實施連鎖飲料店業者禁用保麗龍杯,台中市也於2021年起禁止連鎖飲料店業者使用保麗龍及其複合材質之飲料杯。

對此,王嶽斌則說,在草案研商期間其實發現,不少縣市對於塑膠管制「躍躍欲試」,相信不久後就會陸續有地方環保局研擬相關的規範及期程,未必都會遲至2024年的最後限期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