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廖禹婷報導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23日)審查多項野保法修正草案,多名朝野立委提案一致全面禁用獸鋏,有立委要求擴大禁用山豬吊等金屬套索陷阱。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支持禁用獸鋏,但金屬套索陷阱關係到農民使用需求,現階段無法全面禁用。委員會今天審查多項立委提案,獨漏政院版本,將待行政院版草案送交立法院後併案審查。
立委修法全面禁用獸鋏、金屬套索 原民會:金屬套索尚無替代工具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多項「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野保法》明文禁止使用陷阱、獸鋏或特殊獵捕工具,唯例外開放原住民族及農民使用。由於獸鋏不當使用情形頻傳,多名立委一致提案全面禁用獸鋏,立委版本與農委會修法方向相同。
另針對山豬吊等金屬套索陷阱,立委賴瑞隆、呂玉伶、民眾黨團提案擴大禁用,農委會則認為現階段無法全面禁用。林務局長林華慶會後受訪表示,將列出四種禁用規格,包含踏板直徑超過12公分以上、線徑小於4mm以下、無止滑套裝置及無八字環。農委會版本草案中,也授權林務局針對四種金屬套索陷阱以公告禁止方式管理。
立委賴瑞隆提案開放原住民基於非營利自用狩獵,並明定原住民未經許可獵捕保育類及一般類野生動物均採行政處罰,達成全面除罪化目的。原民會副主委鍾興華表示,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祭儀等非營利目的狩獵,仍有使用套索陷阱的需求,且沒有替代工具。
陳吉仲則強調,現階段無法全面禁用,不過近年林務局推動改良式獵具,避免非目標動物誤中陷阱。
立委提增訂野生動物放生規範 農委會未點頭
立委洪孟楷提出修正與放生有關的第32條,「經飼養的野生動物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釋放」。洪孟楷指出,動保法第5條已有飼主不得棄養動物的規定,野保法第32條應刪除「經飼養」文字,未來無論有沒有飼養,都不得棄養或放生。
第32條也被指出過於寬鬆,立委曾銘宗、洪孟楷、陳亭妃、黃國書等人提案針對野生動物釋放程序、種類、數量、區域等要求進一步訂出規範。
對此農委會表示,寵物棄養、海洋魚類放流及在保護區(如國家公園、重要濕地)引進外來動物、放生等行為目前都有受限制,相關規範散見於動保法、漁業法、國家公園法及濕地保育法。洪孟楷仍質疑,在多頭馬車的情況下,反而會形成「大家都管、大家都不管」的局面。
陳吉仲說,農委會已推動醫治傷病野生動物野放,並鼓勵民眾將購買動物的花費轉投入野生動物救傷及保育工作,且現行法規禁止民眾隨意棄養動物,若在野保法訂出放生辦法,「某種程度就是表示說,經飼養後可以回去放生。」
陳吉仲表示,農委會草案已送入行政院,下個會期前將送至立法院審查。 延伸閱讀